
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答: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仍需汇总申报,所以申报独立核算分公司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亏损、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其他支出,准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因此,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由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规定:“ 总机构、分支机构停止报送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一)。
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么
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么?
答: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利润由总公司承担。
什么是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怎么进行纳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