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法律规定:
(一)《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或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其具体适用情况按照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规定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规定
企业法人向股东借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资产所有权不存在转移利润的;(二)资产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发生转让、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