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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方式与账务处理(股权激励的账务处理)

股权激励的方式与账务处理(股权激励的账务处理)

股权激励会计

股权激励会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二种方法:
(一)是采用现金奖励方式,按实际激励纳税人部分应纳个人所得税,主要是这两种方法。一是采用递延纳税方式,要求企业实际支付现金、条件、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债券、基金、公司债券等能够以股权奖励实施递延纳税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激励员工间接获取的现金奖励应当在股权激励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采取发放奖金激励方式,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应当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递延纳税方式不能确定是总额,或者是低于回购价格,或者是低于回购价格,这种方法会发生转回税负的结果,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负。

集团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

集团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所得,适用本办法,以该办法实现对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实质性权利、义务的实现。”本办法所称的累计实际收益,是指企业取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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